遠東商銀 4-6月 刷卡滿額禮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4-6月 刷卡滿額禮
活動一:
活動期間:2019/04/01~06/30(須登錄,限量3,000名)
2019Q2指定旅行社單筆分期滿額最高回饋刷卡金NT$1,600
重要注意事項:
- 本活動不含C’est Moi旅遊悠遊卡、商務卡、工會卡、神達卡、校園卡、神基卡、神通卡、IF虛擬卡、Bankee卡及具現金回饋功能之其他信用卡;正卡持卡人須於活動期間內至活動網頁登錄「遠銀官網首頁→信用卡→信用卡優惠→信用卡活動登錄專區」(https://ecard.feib.com.tw/ActivityPromotion/index.do),登錄後之旅行社消費使得列入本活動門檻計算,未於期間內登錄,視同放棄回饋資格。
- 指定旅行社刷卡單筆分期滿額回饋活動:(1)採正附卡合併計算,2019/4/1~2019/6/30之消費(須於2019/7/18前入帳並於活動期間內至遠東商銀官網登錄完成),活動期間每戶限擇優回饋乙次。刷卡金上限NT$1600,限量3000名額,名額計算以登錄且符合活動門檻之順序為準。(2)回饋之刷卡金預計於2019/8月底前回饋至信用卡正卡持卡人帳戶,限折抵信用卡帳款,不得折現、退溢付款。回饋時須為有效卡且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始具回饋資格。(3)指定旅行社:燦星旅遊。(4)Happy Go370點數抵NT$100旅遊金請至遠銀i兌換網頁兌換,須於兌換前90天內有國內旅行社消費紀錄即符合兌換資格,兌換之旅遊金(刷卡金)限折抵信用卡帳款,不得折現、退溢付款,其他點數兌換注意事項,請至遠銀i兌換網頁查詢。
- 遠東商銀信用卡卡友(含持卡人、持卡人之配偶、父母及受其扶養且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在保險期間內,使用您的有效之遠東商銀信用卡支付全部公共運輸工具票款或80%以上團費,就可享有旅遊類多項保險,詳情請洽第一產物0800-288-068或見卡友權益:https://www.feib.com.tw/detail?id=180。
- 所有參加活動者所持有之本行信用卡於活動期間至刷卡金入帳日,皆需為有效卡且無逾期未繳款情況;持卡人若有不符合或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回饋資格。
- 以上活動分期期數3-12期,實際可分期期數與金額須依特店規定為準。本分期服務利率/手續費/總費用年百分率:0。以分期帳款10萬元,期間1年為例試算。註:(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19年4月1日。
- 若因市場狀況等原因,於踐行法定程序後,本行保留得修改、變更、終止活動內容之權利。
活動二:
活動時間:2019/4/1~5/31
活動時間內累積分期滿NT$15萬元(含)以上,加碼回饋刷卡金NT$1,500。(限量300名)
重要注意事項:
- 消費計算限分期交易,實體百貨刷卡消費金額不列入計算。不適用Bankee卡、工會卡(公會卡)、校園卡、商務卡及各現金回饋功能之信用卡。回饋時須為有效卡且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始具回饋資格。
- 活動期間每戶限回饋一次,活動回饋資格採正附卡合併計算,刷退交易須扣除計算。
- 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者,須於刷卡當日至「遠銀官網首頁→信用卡→信用卡優惠→信用卡活動登錄專區」登錄卡號,未於指定期間內登錄,視同放棄回饋資格,限量回饋名額計算以登錄且符合活動門檻之順序為準。刷卡金預計於108年6月底前回饋至正卡持卡人帳戶,刷卡金限折抵信用卡帳款,不可折現、退溢付款。
-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均載明於遠銀官網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
- 若因市場狀況變動等因素,遠東商銀得於踐行法定程序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 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發卡機構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發卡機構,發卡機構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發卡機構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 本行非各商品及服務之製造者或提供者,本行與該商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並無任何經銷、代理、合夥或保證關係。若因使用該商品或服務產生爭議,概由該商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負責處理,概與本行無涉。
- 持信用卡於網路商店購物時,應注意是否為跨境交易,且網頁以「tw」為網域名稱者,並不限為國內公司,持卡人仍須注意是否為跨境交易,而有須支付國外交易服務費之情事。
- 其他未竟事宜依遠銀官網(www.feib.com.tw)快樂分期購物誌注意事項及信用卡會員權益手冊相關規定辦理。
- 上述活動特店分期期數3-24期,實際可分期期數與金額須依特店規定為準。以分期帳款金額10萬元期間1年為例計算,手續費/分期利率/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註:(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礎日為1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