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響 國際機票退票辦法及各國旅遊限制公告

國際機票退票辦法

  1. 因疫情免扣需透過航司審核,退票作業時間約需1-2個月不等。
  2. 退票前機位務必取消,若有未取消無搭乘之航班將額外產生罰金或被拒辦理退票(無價值退票)。
  3. 部份航空公司退票款以代金券方式給予。
  4. 退票規則因各航空公司不同,若有異動以其最終公告之資訊為準。

更新日期:2020/10/06

CI
中華航空
AE
華信航空
持有票號開頭297/803之華航/華信機票,開票日於2020年8月28日(含)前,機票搭乘日於2020年1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間,行程涉各航線,全程未使用,可豁免航空公司退票罰金。(因退票需作業時間,請於2021/02/22前辦理)
BR
長榮航空
B7
立榮航空
持有票號開頭695/525之長榮/立榮機票,開票日於2020年08月12日(含)前,航班日期於: (1)2020年6月1日(含)至2021年01月31日(含),行程涉及義大利; (2)2020年6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行程涉及上述以外其它航點; 可豁免航空公司退票罰金。(因退票需作業時間,請於2020/12/28前辦理)
CX
國泰航空
持有票號開頭160/043之國泰/港龍機票,開票日於2020年3月23日(含)前,機票搭乘日於2020年6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間,行程涉及往返全球之已確認機位,可豁免航空公司退票罰金。
JL
日本航空
持有票號開頭131之日本航空機票,開票日於2020年6月11日(含)前,機票搭乘日於2020年2月28日(含)至2021年1月31日(含)之間,所有日航航班,含JL*聯營航班及日本國內線,可豁免航空公司退票罰金。
NH
全日空
持有票號開頭205之全日空機票,開票日於2020年9月16日(含)前,機票搭乘日於2020年2月26日(含)至2020年11月30日(含)之間,所有全日空航班,含NH*聯營航班,可豁免航空公司退票罰金。
KE
大韓航空
持有票號開頭180之大韓航空機票,機票搭乘日於2020年3月4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之間,所有大韓航空航班,含KE*聯營航班,可豁免航空公司退票罰金。
EK
阿聯酋航空
持有票號開頭176之阿聯酋航空機票,開票日於2020年9月30日(含)前,機票搭乘日於2020年11月30日(含)之前;若行程受到航班取消、旅遊禁令以及強制封鎖影響,可豁免航空公司退票罰金。 • 航班取消:阿聯酋航空取消航班 • 旅遊禁令:政府發出禁止旅行通知 • 強制封鎖:政府發出指令強制封鎖國家導致乘客因而無法抵達機場
HU
海南航空
持有票號開頭880 之海南航空機票,開票日於2020年1月27日(含)前,機票搭乘日於2020年1月28日(含)之後,行程涉各航線,可豁免航空公司退票罰金。
  • 因各航空公司會依疫情狀況隨時調整,若有異動依航空公司最終公告之資訊為準。

各國旅遊限制公告

更新日期:2020/10/06

中國大陸

目的地入境限制措施
中國大陸依大陸民航總局規定,為落實防疫要求,自10月12日零時起,搭乘兩岸航班(往返)的旅客,需持有效紙質核酸檢測報告才可辦理登機手續。詳細說明如下:
1、自費前往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
2、由檢測機構出具航班起飛前72小時內的核酸檢測報告,一式兩份(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3、核酸檢測結果必需為陰性,且有檢驗機構有效的簽章。

香港

目的地入境限制措施
香港自2020/3/25起暫定14天:所有從海外國家和地區乘飛機來的非香港居民將被拒絕入境;香港國際機場的所有中轉服務將被暫停;
來自澳門和台灣的遊客,包括香港和非香港居民,都將受到14天的強制檢疫。
只有持有下列證件的香港居民才能進入香港: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 /香港特區護照 /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具有香港居留權)
•香港身份證(需附有效的工作或學生簽證)
•由中國大陸、台灣或澳門出發並在過去14天未到過其他國家/地區的乘客
•持外交護照旅行的乘客
•香港居民的配偶和子女
•履行公務的地方政府人員
•獲香港特區政府批准進行抗流行病工作的人員
•屬於上述類別的乘客,仍必須符合至少14天預期/獲許可逗留期限的條件,以接受強制檢疫14天,否則將被拒入境。
新增豁免條件 :
•需要在往返外國的航班工作的機組人員或在貨船工作的人員。
•履行官方職責的各地政府人員,包括領館人員。
•獲特區政府認可,進行有關抗疫工作的人員。
•香港居民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過境限制 :
•所有乘客不准經香港國際機場過境。
•所有海空聯運服務(大灣區至香港)及空海輪渡服務(香港至大灣區)亦已暫停。
檢疫措施 :
所有旅客抵港後皆須於政府指定檢疫中心或家中或旅館接受強制隔離 14 天。

東北亞

目的地入境限制措施
日本依據日本政府規定:
1.自日本時間4月3日凌晨0時(台灣時間2日晚間23時)起,暫時禁止包括台灣在內之73國/地區的外籍人士入境。
2.日本時間4月2日前獲得再入國許可的「永住者」、「日本人之配偶等」、「永住者之配偶等」及「定住者」之在留資格身分者不在限制之列。
3.所有自世界各國入境日本之人士,均須在指定場所(自家或旅館)待命14天,並不得搭乘國內大眾交通工具。
韓國依據韓國政府規定:
1.自4月13日零時起,暫停包括我國在內之90個國家/地區之免簽證入境措施,持該國家/地區護照入境韓國者,須申請簽證(4月5日前核發之短期簽證(停留天數90日以內)皆失效)。
2.持有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入境航班機上之空服人員及入境船班之船員,以及持有ABTC(APEC商務旅行卡)之企業人士仍可免簽證入境韓國。
3.申請赴韓簽證時,須提交自簽證申請日起算於前48小時內之醫療機關核發之診斷證明。
4.自4月1日零時起,針對所有入境旅客(包含韓籍公民及外籍人士)實施14天隔離檢疫措施。倘旅客在韓國無固定居所,將採取定點強制隔離,費用須自行負擔。

南亞

目的地入境限制措施
印度1.自3月25日起禁止外人入境。
2.自2月15日(含)後曾赴訪中國大陸、香港、日本、韓國、義大利、泰國、新加坡、伊朗、馬來西亞、法國、西班牙及德國等12國(地)之旅客抵印度後需自我隔離至少14天。
3.自3月18日起,來自阿聯酋、卡達、阿曼及科威特及經各該國轉機之所有國籍旅客抵印後均需自主隔離至少14日。

東南亞

目的地入境限制措施
菲律賓1.自3月19日起暫停菲國全球駐外單位核發簽證,並取消所有已核發但未使用之簽證,惟不包含已核發予菲人外籍配偶或子女之簽證、外交人員或國際組織人員之簽證。
2.自3月22日零時起,禁止所有外籍旅客入境菲國,含持工作簽證(9G)、特殊簽證(SRRV、SIRV、ABTC)及非移民簽證(47a(2))之旅客。
3.所有抵達菲國人士均須接受武漢肺炎(COVID-19)核酸檢測,於獲知檢測結果前,將隔離於菲國政府核准之檢疫場所。
4.除了歸國之海外菲籍勞工之檢疫場所費用由菲國勞工暨就業部海外勞工暑、人力仲介機構或菲國交通部海事產業署負擔,其他旅客須自行負擔檢疫場所費用。
5.乘客在抵達菲國前應填「案例調查表」,以利入境菲國機場通關;所有航空機組人員抵達菲國亦須遵守相同檢疫程序。
新加坡1.自3月23日23時59分起,所有短期訪客,包括公務事由,不論國籍,暫時停止入境,亦不得在新加坡轉機/過境。
2.新加坡人力部將僅核准從事醫療服務或公共交通等必要服務之工作准證持有者及其直系親屬入境星國,入境後須強制執行14天居家通告。
3.自3月29日23時59分起,所有持以下類別簽證入境者,必須個別申獲核准,方可入境,入境後須強制執行14天居家通告(SHN):
(a)長期探訪證 (Long-Term Visit Pass, LTVP) 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星國移民及關卡局(ICA)申請入境。
(b)學生證(Student’s Pass, STP)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各自的學校等教育機構提出入境申請,並轉由星國教育部核准。
(c)所有工作准證(Work Passes)持有者及其直系親屬於入境前,須由雇主先向星國人力部提出員工入境申請。
4.星國移民及關卡局(ICA)暫停核發各類簽證,至於先前已獲核發之短期(short-term)簽證及多次入境(multi-visit)簽證,自即日起暫停生效,並暫停適用免簽證過境設施。
5.自3月27日起,所有入境者必須填報健康聲明(Health Declaration),可於抵星前3天線上(go.gov.sg/healthdeclaration)電子入境卡(SGAC)預先填報。
6.自4月9日23時59分起,所有返星之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及長期准證持有者,將於機場直接被送往政府指定飯店進行14天自我隔離的居家通告(Stay-Home Notice, SHN)。
7.所有入境星國並出現發燒或呼吸道感染症狀者,將在關卡及機場現場接受新冠病毒鼻咽拭子檢測(COVID-19 swab test),不論檢測結果為何,檢測後即須進行14天之居家通告(SHN)。
越南1.所有至越南航班自4月1日起暫停載客,僅准載客離境。
2.自3月18日零時起暫停核發外國人入境越南簽證;自3月22日凌晨零時起,禁止所有外國人入境越南。
上述規定適用於越南裔外國人及其親屬。以外交、公務及特殊情況目的(參加並從事重要外部活動之外國客人、專家、企業主管、高科技勞動者…),
越南公安部、國防部將配合外交部、衛生部及相關權責機關核發簽證;上述人員倘獲准入境越南,登機前須持有國籍國核發並獲越南認證的COVID-19檢測陰性證明,方可登 機。
3.自3月21日零時起,對來自各國之所有入境者進行集中隔離。
4.自3月22日,因特殊目的持特殊簽證進入越南之外國人,必須在居留所進行嚴格隔離。
印尼印尼移民總局於5月14日公布最新措施如下:
1.目前得入境印尼之外籍人士包括已持有印尼居留證(ITAS)、永久居留證者(ITAP)、外交簽證/外交居留證、公務簽證/公務居留證者及陸海空交通工具的機組人員等。
上述得以入境之外籍人士,基於印尼防疫需要,入境時均須備妥下列文件:
武漢肺炎PCR陰性證明及醫療機構開立「適航證明」的英文健康證明,前述二項證明須於出發前7天內開立,始為有效。(※備註:印尼當局雖尚未對外宣布強制要求所有國籍旅客入境前必須備妥PCR陰性證明,惟實務上,該證明文件已成為印尼查驗旅客入境之必要文件之一。未備妥PCR陰性證明之旅客雖可於機場接受快篩,惟可能增添得否入境之變數。為保險起見,強烈建議國人出境前仍應依規定備妥相關文件,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2.提交願意配合印尼政府自主居家隔離檢疫14天的聲明書。
3.過去14天內未曾去過疫情嚴重國家或地區(不含臺灣),包括美國、中國大陸、南韓、伊朗、義大利、教廷、西班牙、法國、德國、瑞士及英國等國家。
4.持我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證明過去14天內未曾赴中國大陸。
5.印尼政府同時宣布已在印尼的外籍人士,無論持停留簽證(含免簽證待遇及落地簽證待遇入境)或持印尼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ITAS/ITAP),
如果原停留期限已滿,包括本來依規定無法延長停留期限者,均將自動延長停留期限且免予收費,該項延長措施亦無須至移民局申請。
另,印尼政府宣布國家緊急狀態結束後,可依程序受理 並辦理ITAS及ITAP延長,相關簽證之擔保人必須符合印尼勞工部或投資協調委員會的相關規定。
馬來西亞1. 所有曾造訪湖北省、浙江省和江蘇省的旅客,無論國籍都禁止入境馬來西亞。
2.自3月18日至6月9日,禁止所有外國公民及旅客入境。
3.自國外返馬者須自我隔離14天並進行體檢。
泰國泰國民航局公告:
1.4月19日00:01起至6月30日止(泰國時間)暫停所有客運民航機進入泰國國際機場,其他特許航空器不在此限。
2.自3月13日起暫停核發包括台灣在內之19個國家之落地簽證。
自3月26日起,除了泰國公民及持有有效工作證者、駐泰外交使領館員眷、短期物資運送從業人員、機師空服員及其他泰國政府特別許可者,其餘外國人禁止入境。
於3月26日時已持有合法證入境之外籍人士,簽證效期自動展延至7月31日。
3.泰國駐台貿易及經濟辦事處3月30日公告,持有工作許可證之非泰籍人士,須出示醫師開立之適航證明(fit to fly health certificate),始得入境泰國。
(須於出發前72小時內由檢驗的醫療院所開具),及必須出具針對武漢肺炎的醫療給付額度至少10萬美元的保險證明,才能取得登機證。

美國

目的地入境限制措施
美國1.除了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和美國永久居民以外,最近14天內曾造訪過中國的非美國公民將無法入境美國;
另自3月16日起暫緩多數抵美前14天內曾赴英國、愛爾蘭或申根區國家(含過境)者入境,倘仍持ESTA入境美國,其ESTA將被取消且不得退費。
2.自3月20日起,美國在台協會暫停例行的移民及非移民簽證預約。
3.自3月26日起,入境夏威夷之當地居民及旅客均須隔離14天,隔離費用全數自費。違反隔離規定者將遭罰5000美元並/或收押。
4.自他國返關者須居家隔離14天。曾在疫區停留7天以上之旅客入境後,倘未取得關島公共衛生及社會服務局之未感染證明,需接受隔離檢疫。

大洋洲

目的地入境限制措施
澳洲1.自3月20日晚上9時起,除公民、居民及其直系親屬外,其他外國旅客不准入境或在澳洲轉機。
2.所有自海外抵達澳洲之旅客,須立即入住抵達城市(就地)旅館或當地其他住宿設施隔離14天。
紐西蘭1.自3月26日起僅允許紐西蘭公民或永久居民入境(少數例外狀況以專案處理),並限制過境轉機。
2.警戒期間有條件允許外籍旅客搭乘國內班機轉搭國際航班離境。
3.3月26日零時起進入全國防疫警戒,除非必要人員,一律居家隔離不得隨意外出。
入境之旅客不論國籍,均需人工通關,填寫旅遊史並於機場採檢評估健康狀況,另自4月10日起不論採檢結果為何均統一於政府指定地點隔離至少14天。

歐洲

目的地入境限制措施
義大利1.6月3日起開放與鄰近歐洲各國之邊境管制措施,包括歐盟會員國、申根區、英國、安道爾、摩洛哥、聖馬利諾及教廷。
上述各國均不再受義大利邊境管制措施限制,自上述國家入境之旅客無須接受14天隔離檢疫措施。
仍然進行對上述國家以外之國家進行邊境管制。
2.自6月3日起,民眾可跨省移動,同時義國將開放與申根區國家間的人員流動。然而包括台灣之其他國家,自6月3日起至6月15日止仍須受現有邊境管制措施,並未獲解禁。
3.所有人入境均須接受14天居家隔離檢疫。
俄羅斯1.3月27日起除俄國之撤僑專機外,暫停所有定期及包機之國際航班。
2.自3月18日起禁止外國人入境,停止核發各類簽證。
3.自3月5日起自「有確診案例」國家入境者,抵莫斯科機場倘體溫超標,立即送往醫院隔離檢查14天,體溫正常者則需在住所自主隔離14天,期間不得外出,
一旦遭警攔檢查獲,將逕送醫院隔離,或因違反移民法遭判驅逐出境,重者5年內不得入境俄國。
奧地利
荷蘭
德國
歐盟 27 國皆禁止所有外籍旅客入境。
豁免條件 :
•歐盟公民及其親屬
•歐盟長期居民
•長期居民、具有合法居住權或持有長期簽證者。
•醫療照護人員
•醫療研究人員
•高齡照護專家
•邊境工作人員
•必要之對外運輸人員
•外交人員
•國際組織員工
•軍事人員
•轉機旅客
•參與家庭婚喪活動、出庭或其他迫切因素。(需有相關證明)
•人權國際庇護者
英國無特定入境限制。但自 6 月 8 日起,所有入境旅客強制自我隔離 14 日。
豁免條件 :
•航空、鐵路、船舶等運輸從業人員。
•抗疫醫護或專業人員
•愛爾蘭入境旅客。

其它說明

  1. 上述資料僅供參考,各國政府將視疫情隨時調整入境規定。
  2. 建議在您規劃行程並實際預訂前,先查閱所有相關政府網站。
  • 資料來源: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s://www.boca.gov.tw/cp-56-5248-791bd-1.html
    (2)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https://www.cdc.gov.tw/CountryEpidLevel/Index/NlUwZUNvckRWQ09CbDJkRVFjaExjUT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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